物流货运保险是必不可少的环节,它是货物在运输途中遇到突发情况的保障,作为与货运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文字依据,对于物流货运投保当中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。
(1)亲自填写“投保书”, 要保书上有关告诉事项应照实告诉;不瞒哄不遗漏,以确保投保后的权利。
要保书上“投保人(签章)”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,并请被保险人于“被保险人(签章)”栏亲自签名或盖章。 《保险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则: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,未经被保险人书面赞同并认可保险金额的,合同无效。
2. 讨取首期缴费收据
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,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,应向业务员讨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。为确保你投保的权利,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别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。
3. 讨取保单并仔细审查保单内容
填写投保单并缴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(特别状况除外),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。收到保险单后,您务必进行仔细审核,发现错漏之处,请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。如确认保单无误,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利。